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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目录第一编 总则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二章 执行机构和人员第三章 执行依据第四章 执行当事人第五章 执行程序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执行立案第三节 执行调查第四节 执行措施第五节 制裁措施第六节 协助执行第七节 执行停止和终结第六章执行救济第一节 执行异议和复议第二节 异议之诉第三节 执行回转第七章 执行监督第二编 实现金钱债权的终局执行第八章 执行财产的范围第九章 对不动产的执行第一节 查封第二节变价第三节 强制管理第十章 对动产的执行第十一章 对债权的执行第一
做审判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本条主旨】【条文理解】本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案。这是对审判人员行使审判职能的基本要求。依法秉公办案,是指审判人员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有关实体法律的规定,公平合法地办理案件,不允许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第2款规定,审判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请客送礼,这是为确保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能够坚持中立、客观立场的重要条件。第3款规定了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本条是关于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履行的诉讼义务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是统一的。只有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才能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5)请氷调解的权利;(7)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利;当事人的诉讼义务包括
第五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和解的规定。【条文理解】和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进人诉讼程序后,就诉讼标的之主张自主协商,达成合意以解决纠纷。诉讼和解是意思自治原则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体现。【条文适用】一、区分诉讼外的和解与诉讼中的和解诉讼外的和解,是民事主体在诉讼外进行的民事行为,不具有任何诉讼上的意义和效力诉讼中的和解,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在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和解,人民法院同意当事人和解的,可以通过撤诉的方式结束诉讼程序。二、区分诉讼和解与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确保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意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坚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方向不动摇,优化完善了2015年印发的《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24条确定的“四类案件”范围,重申了组织化行权、全过程留痕原则。同时,《意见》结合司法实践和政法队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〇六号)颁布日期:2021-12-24执行日期:2022-01-01时 效 性: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法律目录******编 总 则******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章 管 辖******节 级别管辖第二节 地域管辖第三节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章 审判组织第四章 回 避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节 当事人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第六章 证 据第七章 期间、送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该修正自202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〇六号)颁布日期:2021-12-24执行日期:2022-01-01时 效 性: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法律目录******编 总 则******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章 管 辖******节 级别管辖第二节 地域管辖第三节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章 审判组织第四章 回 避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节 当事人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第六章 证 据第七章 期间、送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2-03-21 10:09:55字号:小大打印本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1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3月20日法释〔2022〕1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5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
建设工程索赔法律服务指引工程索赔是承包人和发包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重要有效的手段。目前,我国对于工程的索赔和反索赔并无系统性的规定,除了少部分规定分散于法律、规章、司法解释等文件中,更多存在于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及交易习惯中,在实践中易引发争议。鉴于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领域仍然是一个不成熟的法律服务领域,缺乏有指导意见的行业性律师法律服务指引,因此,我委组织人员编撰本指引,围绕与索赔依据、索赔事项、索赔证据、索赔程序以及索赔管理方法等多个方面,形成全面、系统、规范的索赔法律服务指引,帮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释解与适用】我国现行法律中,不少民商事单行法都规定了公平原则。《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伙企业法》第五条规定,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商业银行法》第五条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原则。《信托法》第五条规定,信托当事人进行信托活动必须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释解与适用】诚信原则是《民法通则》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此后,大部分民商事单行法律都将诚信原则规定为基本原则之一。《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的规定。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要求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各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提出,应当继续沿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即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法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有的意见提出,近年来,不少地方立法在不涉及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前提下,对民事主体的部分民事活动制定了管理性规范,妥善处理了维护民事权利和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绿色原则的规定。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在我国《宪法》和许多法律中都有规定。如《宪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章专门规定了环境污染的民事法律责任。对举证责任分配、第三人过错等内容也进了明确规定。《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就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处理民事纠纷时该从何处寻找据以作出裁判的规则。综合各方面意见,本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样的。本条还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习惯。《民法总则》确认了习惯作为民事法律渊源,主要考虑:一是承认利义务的根据。二是承认习惯的法源地位也符合现实需要。民事生活纷繁复杂,法律很难做到面面俱到,习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的不足。在商事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