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工程律师在工程造价鉴定(造价师)质量检测(高工)单位工作多年,经验丰富
司法鉴定异议申请书申请人:xxx;被申请人:xxx公司;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同意××鉴定机构提出的理由,现提出异议。异议请求:要求××鉴定机构提供不予鉴定的法律依据。异议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年×月×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20××年×月×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委托××鉴定结构对案涉工程申请人施工的的人工费部分进行鉴定。鉴定机构以没有图纸为由不予鉴定。根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5.
司法鉴定异议申请书申请人:xxx;被申请人:xxx公司;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同意××鉴定机构提出的理由,现提出异议。异议请求:要求××鉴定机构提供不予鉴定的法律依据。异议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年×月×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20××年×月×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委托××鉴定结构对案涉工程申请人施工的的人工费部分进行鉴定。鉴定机构以没有图纸为由不予鉴定。根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5.
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时,合同约定的计量计价方式、合同价款调整、变更签证索赔等重安杀款直接影响着整个造价鉴定意见的形成。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本身的复杂性、资近投人大、合同关系复杂等特点,导致在整个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很有可能签订不止一份合同,则悴伙据哪一份合同进行造价鉴定或者说当合同均无效时又应当依据什么进行鉴定是首先需要确定的必。具次,在确定了作为鉴定依据的合同后,合同条款表述不清、相互矛盾等情形造成有不同理解任也会成为整个案件争议的焦点,有的时候往往会因为一字之差导致鉴定结果
在鉴定过程中如果遇到合同没有约定、约定不明或者约定之间存在矛盾的,需要委托人明确据以鉴定的依据。在遇到上述问题时,我们既不能直接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判断鉴定的依据,也不宜未经与委托人充分的沟通而直接做出供选择的鉴定意见。这样的话,有可能做许多无效的工作,还可能会导致鉴定意见不被委托人采纳,影响鉴定的进度、质量。所以,要求委托人释明,具有其必要性。江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台间纠纷業件委托鉴定 T 指南》第9条规定:下列事项,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法院予以明佣:(一)
某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争议标的约1.2亿元,原被告双方先后签订了加四份合同份合同。招标投标后,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之后双方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朴本协议》并在此协议中明确之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作废,后因备案又签订了用于奋条的《某省建设工栓地 L 合同》,最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协议补元冬款》。四份合问(协议)中均有对合同计价依据、计价方法的约定,除了用于备案的《某省建设イ程施工合同》开木头际腹行外,其余三份合同(协议)应体现的是
某自建房屋烧毁重建费用鉴定的委托,法院发出的委托函要求对烧毀的房屋重建进行造价鉴定,同时明确没有任何资料。我们及时与法院沟通并表示如果没有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等资料将难以进行造价鉴定,而法院要求鉴定机构与当事人沟通说明情况后再讨论。与当事人沟通时,当事人一再表示请求我们鉴定,他们确实没办法拿出施工图纸等资料,烧毁的房屋是多年前的自建房屋,是非常简单的砖混结构,现场仍能看到房屋情况,同时隐蔽结构也可敲开来看。经过专业判断,此案件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鉴定,一是根据我们现有的经验及数据,通过单方造价乘以
某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索赔鉴定,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费用事宜作出如下约定:其中通用条款第 A 条发包人的工期延误中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专用条款第 B 条约定发包人的工期延误:按通用条款第 A 条执行。由此两条约定可以看出,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但是,专用条款第 C 条承包人的工期延误中
照某省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人工费调整文件中的价格进行调整。应是按照委托人的决定分别作出两种鉴定意见供委托人选择。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对于合同是否有效、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计价依据进行鉴定、遇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约定有冲突等问题时,鉴定机构应书面函请委托人确定,在委托人决定前,鉴定机构应充分跟委托人进行沟通交流,提出我们的专业意见供委托人参考,但当委托人一旦决定后,鉴定机构应该按照委托人的决定进行鉴定。其次,在正式开始鉴定初期,便认真梳理合同文件,并就合同文件的相关内容函请委托人加以明确,从而明确鉴定方向,
6鉴定意见书的审查鉴定意见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类型之一。鉴定意见是否符合法律规范,须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构审査。由于鉴定意见直接涉及当事人的利益,必然受到当事人的关注,例如当事人对鉴定书有异议怎么办,新的《民事诉讼证据》有了更明确的规定,本节作了介绍。6.1审查的内容【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19]19号)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一)委托法院的名称;(二)委托鉴定的内容、要求;(三)鉴定材料;(四)鉴定所依据的
9违规鉴定的法律责任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违规鉴定,甚至作虚假鉴定,既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又给司法公正造成恶劣影响,为保证鉴定意见符合法律规范,客观、公正的为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提供依据,法律和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监督管理,违规鉴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9.1对鉴定机构、鉴定人的监管【法条链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十三、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案例二】帮助伪造证据罪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06刑终249号指控原审被告人郭莉芸犯帮助伪造证据非一案,于2017年4月1日作出(2016)浙0602刑初1259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郭莉芸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360大,工程总价分别暂定为48681160元、38611800元;土建工程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4-2005年,香山.白莲岙安置房】标、 I 标
【案例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事判决书(2013)西刑一初字第00269号以石西检公刑诉(2013)7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靳某、姚某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于2013年9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5月11日,被告人靳某、姚某所在的某公司受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的委托,对石家庄市某有限公司与河北省某公司风电公司在某工程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实际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在此期间,被告人靳某丢失鉴定材料两份,未通知仲裁庭;被告人姚某未到现场查看实际情况,只对测算数
9.1对鉴定机构、鉴定人的监管【法条链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十三、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段,骗取登记的;(三)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9.2工程造价鉴定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法条链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ー)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
9.3工程造价鉴定违规行为的民事责任【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19]19号)第三十五条鉴定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完成鉴定,并提交鉴定书。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提交鉴定书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另行委托鉴定人进行鉴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