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懂建筑房地产律师担任各地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企业,单位,个人法律顾问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優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修正前刑法应当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或者妨害作证罪等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修正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第一条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
原创 最高法院民一庭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16:49最高法院民一庭2021年第34次主审法官会议讨论认为:当事人以集体所有土地为标的签订的用于商品住宅的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以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
中国建筑律师指出,《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中介需如实报告的内容中国建筑律师指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
2022-03-04关注房地产权属登记的15个裁判规则裁判要旨:我国对不动产实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未经依法登记公示的物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不动产登记,仅仅是权利归属的确认和记载,本身并不直接设定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通常只能是买卖、赠与、继承、承包等合同行为或者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以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8483号(方旭升等5人诉衢州市政府林业行政复议案)行政裁定。裁判要旨:法院执行裁定将
民事起诉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小张,女,19XX年 X 月 X 日出生,汉族,户籍地 XX 省 XX 市 XX 区 XX 路 XX 号 XX 室,现住 XX 省 XX 市 XX 区 XX 路 XX 号 XX 室,身份证号码: XXXX ,联系方式: XXXX委托诉讼代理人: XX , XXXX 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小李,男,19XX年 X 月 X 日出生,汉族,户籍地 XX 省 XX 市 XX 区 XX 路 XX 号 XX 室,现住 XX 省 XX 市 XX 区 XX 路 XX 号 XX
轻易别碰商铺,它已经被网购摧毁。前辈告诉我们:一铺养三代;现在是:三代养一铺。——佚名商铺和写字楼都闲置了除了商铺不断的关门之外,写字楼的空置现象也变得越来越严重了,可能在大家的印象里面,北上广深作为中国发展最快速的几大城市,受到了众多年轻人的喜爱和追捧,应该有更多的创业或者就业的机会,写字楼应该是爆满的状态,但没想到写字楼的空置率竟然特别高,甚至连深圳福田CBD里面,都出现了很多闲置下来的办公室。供应大于需求的结局就是过剩到目前为止,深圳的闲置率已经高达20%了,而且这一数字在未来还会逐渐的增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住房拥有量屡创新高,14亿人口的国家拥有的住房可以容纳30亿人居住,城镇居民户均1.5套住宅。这么庞大的数量,导致空置的房子难以估量。而且,很多家庭出现弃房断供的情况。根据公开数据显示:在2017年,全国法拍房约9000套,2018年约2万套,2019年达到50万套,2020年末达到134万套。截至今年3月中旬,根据阿里拍卖网显示,数量已经高达140多万套。第一,卖掉多余的房子用于还贷款第二,把多余的房子出租,收取租金还贷第三,借钱还房贷,或者弃房断供当前二手房很难卖掉,很多人
如何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2-16 09:02网友“黄研”问:我们应该如何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答:今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对于有行贿行为的涉案单位和人员,按规定记入相关信息记录,可以作为信用评价的依据。笔者结合办案实践,对如何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健全与此相关的惩戒体系谈几点看法。参与单
承诺斡旋并收受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罪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2-30 19:00分享【典型案例】王某,某中级人民法院A庭审判长、三级高级法官。李某,该法院B庭受理有关案件一方当事人。2020年4月,王某接受李某的请托,承诺向B庭案件承办法官打招呼对案子予以关照,并收受李某现金50万元。后王某持续对该案进展予以关注,并认为李某本就能够胜诉并无打招呼的必要,遂没有向承办法官打招呼。2020年6月,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胜诉。【分歧意见】本案中,对于王某收受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民法典》第154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此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恶意串通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相互勾结,为谋取私利而实施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各方当事人都出于恶意。若也是知道使人民之情说事实的民事法律行为,将造成他人的损害而故意为之。2.当事人之间相互串通。所谓相互串通,首先是指当事人之间存在意思联络和沟通,都希望通过实施某种民事法律行为而损害特定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当事人之间在客观
认定预约合同法律效力——王某霞与刘某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一、基本案情2021年1月初,刘某良有意将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凯丰路的涉案房屋对外出租,并委托案外人阿红作为租赁中间人对外招租。2021年1月3日,王某霞发送微信给阿红称其有意向承租涉案房屋并同意月租金5600元且三年不递增,随即通过阿红转付定金5600元给刘某良。2021年1月3日至2021年1月14日期间,王某霞与刘某良通过微信就签订涉案房屋租赁合同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后因租期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没有实际签订租赁合同。刘某良认
维护打印遗嘱继承人合法权益——黄某杰等与黄某智等继承纠纷案一、基本案情黄某明和方某贞为夫妻,育有黄某智、黄某杰等三名子女。2003年8月26日,黄某明与方某贞共同订立一份遗嘱,约定在黄某明去世后,方某贞由黄某杰夫妇养老送终;在两遗嘱人均去世后,涉案房产归黄某杰夫妇所有;该遗嘱在两遗嘱人中任何一人去世后均生效,但只能生效属于去世者遗产部分。该遗嘱系打印件,在两位律师的见证下作出,遗嘱人和见证人均在该遗嘱上签名、确认时间。黄某明于2003年9月去世。方某贞于2016年3月10日订立一份公证遗嘱,称其
【案例】北京房地产律师,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他们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是民法的基本精神,也是民事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事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就是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不得侵犯就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限制,剥夺他人的民事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也不得干涉他人正常行使民事权利及其合法权益,当然,这并意味着民事主体的民事主
【案例】北京房地产律师,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主体是民事关系的参与者,民事权利的享有者,民事义务的履行者,本条所列举民事主体的具体类型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三类责任人不仅包括中国公民,还包括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就是法律上拟制的人,法人是种社会组织,法律居于社会现实的需要,富裕符合一定条件的组织法人资格,便于这些组织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归根结底是为
【案例】北京房地产律师民法典五个方面的立法目的 一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兼具人身和财产性的知识产权等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是调整民事关系,民法典调整的仅仅是民事关系,民事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可以分